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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了专利证书是否等于拥有了有效的专利权
专利是一项发明创造,对发明人来说是一种无形资产。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都超过了三万件,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发明专利权人。在国际上也有一些国家将发明专利称为“工业产权”,以此区别于“无形财产”和“知识产权”。那么我们应该怎样认识和理解这些概念呢?
我们平时说到的专利一般是指专利权,即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的时间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但是实际应用中专利证书即便获得了,也不代表真正拥有专利权,这一点很多人容易忽略。因为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即便在申请之前已经有人就相同的技术方案申请过相同的专利,该申请仍可能会被批准,也就是说能获得证书。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你的专利权会维持下去。一旦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那么你的专利就可能会被无效,丧失专利权。即使是发明专利,虽然国家知识 产权局对它进行过实质审查,但是谁都无法保证发明专利审查部门对世界范围内所有相关的文献资料都检索过,也存在着被无效的风险性。
因而,获得了专利证书,并不代表你的专利是真正有效的专利,只是代表国家知识产权行政机关对该专利申请的批准。只有在你的专利有效期内没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或是有人提出无效宣告但复审委员会通过复审后维持了你的专利权,这时你的专利才是真正有效的专利。
专利有别于商标,每年需要缴纳年费,一旦错过期限,就会造成专利失效。因而,获得了专利证书也不能高枕无忧,尤其是在后续还需要注意缴纳年费,维持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