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泵线路的敷设
在许多设计图纸中发现:消防水泵的供配电线路、控制线路多穿PVC管进行保护,并从吊顶内走线。笔者认为这种走线方法欠妥。尽管《建规》只要求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明敷时穿金属管,没有要求暗敷时穿金属管保护,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以下称《民规》)24.8.5条要求:消防联动控制、自动灭火控制等的线路,应采用阻燃电缆穿钢管暗敷在不燃烧体结构层内,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cm,当必须明敷时,应在金属管上采取防火措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
统设计规范》(以下称《自动报警规范》)第8.2.2条对此也做出了相应规定。我们知道,消防水泵在火灾发生后一段时间内仍要发挥作用,来完成对建筑火灾的扑救工作。因此在这段时间内,仍要保证水泵线路的安全。对于配电室与电气竖井距离较远,消防用电设备容量较大,线路无法暗敷的,可以在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后敷设在吊顶内。在这种情况下应避免采用耐火槽盒,因为吊顶也是火灾多发地段,敷设在吊顶内的线路火灾时并不安全,而且槽盒仅能防止外部燃烧对线路的破坏,无法防止槽盒内线路自身故障造成的火灾。建议消防水泵等重要消防设备采用耐火电缆供电,以保证发生火灾时能够在一定的时间内不受影响继续工作。
问题四
消防水泵是否应设过载保护
消防水泵是灭火的重要设备,在消防灭火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按照我们的习惯性思维,凡是重要设备就应设过载保护。但《民规》第8.6.3.5条、第10.2.2.4条(3)条规定:“对于突然停电会导致比因过负荷而造成损失更大的配电线路,不应装设切断电路的过负荷保护电器(如消防水泵的供电线路),但应装设过负荷报警电器”。
照此规定,消防水泵不应装设过载保护切断装置。这主要是考虑到火灾发生时,应全力保证消防用水的需要,因为由于水泵过载可能造成的线路、设备损失与火灾损失相比微不足道。但在工程实际中甚至在一些标准施工图集,包括高校现行教材中所介绍的消防水泵电气图上,消防水泵电路仍然加上了过载保护切断电器,如《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图集》JD13-318页“高层建筑消防系统全电压启动消防水泵控制装置图(二)”。这显然不符合规范要求。
问题五
控制电压
《民规》第24.6.2.1规定:设在消防栓箱中的起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及启泵信号灯的控制回路应采用50V以下的安全电压。第24.9.11规定:消防联动装置的直流操作电源电压应采用24V。这主要是防止使用消火栓时,有水溢出使消火栓箱及水、水枪带电伤及消防队员(这种击伤事故时有所闻)。但在施工实际及部分参考资料中消防栓按钮的操作电源电压仍接到了交流220V上,如前面提到的《图集》在同一页上就犯了这样的错误。
问题六
启动控制
消火栓泵有三个地方可控制启动。①根据《建规》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在室内消火栓箱处直接启动。②根据《自动报警规范》要求,在消防控制室处控制。③在水泵房消火栓泵附近控制。
这样应正确处理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应正确确定消防控制室、消火栓按钮与消防泵房的控制优先级问题。一般来讲应以消防控制室远距离操作为主。但由于现今有关部门对远距离操作没有一个明确的指导标准,工程实际中做法很多,合理性、操作性难免良莠不齐。有的简单地将启停泵按钮并/串接到二次回路的手动启停泵按钮上,有的干脆去掉了热继电器,多数是在泵房控制柜上设置手动/自动转换开关,通常情况下置于自动位置。我们认为这几种方法都有所欠妥。
宋高飞同志在《关于消防泵远距离操作设计的探讨》一文中提出将远距离操作继电器动作触点越过转换开关部分,直接接到消防泵主接触器的线圈回路,实现直接启动消防泵。我们认为设想不错,既解决了直接启动问题,又便于控制室统一监控,还满足了泵房控制柜处于任一状态时都能够远距离启动消防泵的需要。二是确定消防水泵采取何种方式启动。为尽快将消防设备投入工作以降低火灾损失,同时考虑到火灾时多数非消防负荷已经切断,消防水泵应优先采用全压直接起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