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万补助!南京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价申报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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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南京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价高达200万奖励补助内容:

      奖励补助一、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原则上参加省级以上科1技1部门组织的年度绩效评价。在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绩效评价中获得优秀(A)的,结合省孵育计划奖补标准,省市两级共给予最1高100万元奖励;在省级孵化器绩效评价中获得优秀(A)和良好(B)的,结合省孵育计划奖补标准,省市两级共给予最1高80万元和60万元奖励。

      南京市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各项申报免费咨询:187 5515 0022

      奖励补助二、对列入市级绩效评价且获得优秀(A)和良好( B)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大学科技园和科技企业加速器,给予最1高40万元和20万元奖励,优良率不超过40%。对获得年度绩效评价优秀的双创示范基地每家最1高给予20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的,按规定给予奖励。


      奖励补助三、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双创载体,责令限期整改。连续2年评价结果不合格或不参加评价的,取消其相关双创载体资格,其中星创天地上报上级科1技1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奖励补助四、实施“科创森林成长计划”,各区应根据科技企业不同成长阶段,提供低成本场地租赁服务。鼓励区域内双创载体拿出一定比例的孵化场地,为高校毕业生(含海外留学生)提供免费创业场所,为初创期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的办公场地,并给予奖励。


      奖励补助五、双创载体的市级绩效奖励资金由市财政负担;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绩效奖励资金由市区财政1:1分担,江北新区奖励资金由江北新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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