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EN 1083-1:1997
目录
前言
1. 范围
2. 定义
3. 电刷工具术语
前言
本欧洲标准由173 “电刷工具”技术委员会负责制订,该委员会秘书长由BSI成员担任。
此欧洲标准具有国家标准的地位,其它与其相冲突的国家自定标准需在1997年9月前予以撤消.
按CEN/CENELEC内部标准,以下国家的国内标准组织都要执行该欧洲标准: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士,瑞典,英国.
1. 范围
本部分用于对电刷工具进行必要的描述,并提供与电刷工具产品相关的术语。
同时,本标准中也提供了可适用于欧洲其他标准的电刷工具的定义。
本标准不适用于用作车辆清洗车间,真空吸尘器及地面清洗设备上的电刷工具;,水槽或街道清洗刷,医用牙刷,带有锥形钻孔的电刷及其他特殊用途的电刷工具。
1. 定义
在本电刷工具标准中将使用以下的定义
1.1 电刷
该工具包括电刷主体及其填充料
1.2 电刷主体
该部分为电刷工具的一部分,用来固定填充料
1.3 填充料
填充至电刷主体,并通过铰键或其他方式进行固定的材料。该部分是电刷工具的主要工作部分。
注:以下材料可被用作填充料
- 纯钢丝
- 不锈钢丝或非钢铁类金属
- 人造纤维
- 植物纤维
- 兽毛或鬃毛
- 上述几种材料混合而成的填充料
为了能对电刷工具的填充料进行更完整的描述,需要提供与填充料化学,物理及机械属性相关的必要数据。
名称:杆平刷 规格:¢75
名称:机平刷 规格:¢200
名称:罗碗刷 规格:¢
中国产品MPA认证网0571-8586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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